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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实施2026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的通告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6年05月12日 浏览次数:

为更好地养护水生生物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河北省2026年休禁渔管理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现就我县实施2026年内陆水域禁渔期制度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作业类型:除钓具之外的所有作业方式。

二、禁渔时间:全县内陆水域禁渔时间为5月16日12 时至7月31日12 时。

三、相关要求:

(一)禁渔期期间,除钓具之外,禁止使用其他工具和方法进行捕捞,对水域中的渔网等捕鱼设施由网具主自行提前撤除,做到船停岸、网封存。对未撤除的捕鱼设施视为无主网具进行处理。

(二)对非法捕捞行为,由县农业农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对阻碍和妨害渔业管理部门依法执行职务的,视情节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刑法》规定分别予以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广大群众要牢固树立渔业资源保护意识,自觉抵制禁渔期内非法捕捞行为。鼓励对发现的非法捕捞行为及时向县农业农村局或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文安县农业农村局:0316-5231871

文安县公安机关:110(各乡镇派出所)。 

特此通告。

 

 

文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