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自规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12月9日,县委第六巡察组巡察“回头看”县自规局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李宝宁同志召开与县自规局党组书记张百清同志的见面沟通会,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县纪委常委何强同志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回头看”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六巡察组组长李宝宁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自规局党组书记、局长张百清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县委第六巡察组副组长及有关同志、县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组、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县自规局班子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
何强同志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大意义。省委高度重视巡视整改工作,把开展常态化“回头看”作为强化整改的有力手段,十届省委对我县巡视“回头看”现场巡视阶段刚刚结束。县委书记任涛同志在第八轮巡察动员部署会上对本轮巡察“回头看”提出具体要求:强化跟踪督导,推动巡察整改常态长效,促进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发展的实际成效。县自规局党组要把整改工作贯穿巡察全过程,要以“回头看”为契机,实现“整改一个问题、规范一个领域、治理一个方面”,做好巡察工作“后半篇文章”,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二要聚焦关键环节,精准发力抓好巡察“回头看”重点任务。“回头看”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突出重点、抓住关键,推动整改取得实效。要紧盯整改成效,查深查透突出问题;要紧盯责任落实,压实各级整改责任,党组织书记要扛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落实“一岗双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整改格局;纪检监察、组织等部门要履行监督责任,加强跟踪督办;要紧盯长效机制,推动标本兼治。三要强化责任担当,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的协同性、实效性。这次“回头看”之外,还要对上次巡察之后出现的新问题进行“政治体检”,县自规局党组要坚定立场、态度鲜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要主动接受监督,积极支持配合,坚持廉洁自律;要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巡察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
李宝宁同志指出,巡察“回头看”工作政治要求高,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县委巡察组和自规局党组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希望自规局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回头看”任务取得实效。并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强化政治责任。自规局党组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二要强化协作配合。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的联络组,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三要强化纪律要求。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张百清同志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提高认识,严格落实县委工作安排。县委巡察工作,既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又能促进我们改正问题,更是对我单位工作的有力支持和促进,全体干部职工要正确认识县委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全体干部职工要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全力配合巡察组的工作,认真做好巡察期间的各项保障工作,确保巡察组有序开展工作。二要积极配合,全力保障巡察工作开展。县委第六巡察组开展巡察工作期间,各位班子成员、各股室、所站负责人要积极配合巡察组领导工作,巡察组要求提交的各项文件、资料,必须第一时间如实提供,并随时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确保巡察组工作顺利推进。三要聚焦整改,着力推进问题整改落实。对这次巡察 “回头看” 新指出的问题,各分管同志要及时认领,迅速研究,能够立行立改的,第一时间制定整改措施,必须全部整改到位;不能立行立改的,针对问题制定 “时间表”“路线图”,实行销号管理,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对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研判,举一反三,对相关责任人员根据问题的具体情况严肃追究责任,确保问题不反弹、不回潮。四要成果运用,务实高效推动工作提升。全体干部职工要要以巡察为契机,加强党性修养和作风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自然资源队伍。同时,要把整改成效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坚决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紧密结合自然资源部门工作职责,全力服务全县发展大局,为县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的资源保障。
巡察期间,县委第六巡察组举报电话为:18531812969(8:30-17:30,节假日只接收短信。),受理信访举报邮政信箱为:文安县纪委监委转县委第六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为:waxwdlxcz@126.com,县委第六巡察组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县自规局门口及巡察组驻地303房间门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自规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