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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县公安局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8月18日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2025年8月15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向县公安局党委反馈巡察情况。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吴国成同志传达了县委书记专题会议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精神,代表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就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整改要求。县委第四巡察组组长宫钢波同志分别向潘庆华同志和县公安局领导班子反馈了巡察情况。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潘庆华同志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县委第四巡察组副组长王静同志、许亚楠同志出席会议。

宫钢波同志在反馈时指出,县公安局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忠诚履行新时代公安机关职责使命,认真贯彻党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各项工作部署,围绕打击违法犯罪、聚焦安全管理、创新警务改革、筑牢安保维稳防线,部署推进“靖安”专项行动、“夏季行动”“冬季行动”,加强风险源头防控,提高街面见警率,为维护我县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仍存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不够深入;着力解决落实改革任务有堵点,强化基层站所建设,推动提升公安工作质效谋划不足;全面从严治党管警措施不够有力;干部队伍建设有短板,缺乏长远谋划,队伍内生动力不足等问题。

提出了三点整改意见建议:一是强化政治建警,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公安工作实践。二是强化业务能力建设,切实维护辖区平安稳定。三是进一步压紧压实管党治警层级责任、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队伍教育监督管理。

吴国成同志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四点意见,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意义。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明白抓好整改是必须答好的政治答卷,是必须打赢的政治硬仗,是必须要过的政治检验,彻底摒弃和杜绝在过往工作中存在的敷衍应付、蒙混过关的思想,使巡察整改真正起到警示一片、教育一片、整改一方的效果。二是强化责任担当,全力以赴抓好巡察整改落实。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要自觉担负起整改第一责任,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制,要坚决防止以简单问责下级代替整改,防止以问责代替负责,防止新官不理旧账。要明确整改目标,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县公安局党委要抓紧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具体详细的整改台账,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定期调度、督导落实。要及时报送整改情况,自收到巡察反馈意见之日起6个月内,要将整改情况进展报告等相关材料分别报送相关职能部门。三是坚持标本兼治,推动巡察整改工作提质增效。一要解决实际问题,要紧盯问题清单,积极发动干部群众参与整改,一方面要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另一方面还要到第一现场去核实,决不能仅仅满足于听汇报、看资料。二要强化制度建设,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既注重“当下改”,又注重“长久立”,健全完善制度,推动形成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三要坚持人民立场,坚持认真改、深入改,一直改到群众满意为止,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潘庆华同志表示,一是高度重视巡察反馈意见,切实提高巡察整改的思想行动自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实际行动,作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作为践行初心使命、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的强大动力,切实抓紧抓好、抓出实效。二是全面聚焦巡察整改问题,着力构建标本兼治的长效整改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提出的意见建议,县公安局党委将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制定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工作全部落实到位。坚决杜绝以材料代整改、以会议代整改的现象发生,坚决做到问题不整改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决不松手。三是深化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全面提升巡察整改的成果转化运用。自觉用好巡察反馈成果,放大巡察整改效应,真正把巡察成果转化为推动文安公安工作上水平的强大动力,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强化党的政治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强化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坚持把落实整改与完成好新时代公安工作使命任务结合起来,真正发挥巡察整改“除垢去病”的作用,结合中央八项规定学习教育,全面激发公安民警干事创业热情,以更加饱满的激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投入到各项公安工作任务中来,用实际行动向县委县政府及全县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县公安局领导班子成员,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工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层干部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