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今日文安

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4月10日 浏览次数:

按照县委巡察工作统一安排,4月8日,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县法院党组工作动员会召开。会前,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张振如同志召开与县法院党组书记张国威的见面沟通会,传达了县委主要领导关于巡察工作的讲话精神,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宋娜同志通报了有关工作安排。会上,县委组织部部务会成员、三级主任科员张振如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县委第五巡察组组长宋娜作动员讲话,对做好巡察工作提出要求。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工委一级科员郭倩同志、县委第五巡察组副组长、县委组织部有关同志出席会议。县法院班子全体、中层以上干部参加会议,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威主持会议并作表态发言。

张振如强调,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县委巡察组、法院党组必须要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上来,以实际行动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以实际成效向县委交上满意答卷。二要聚焦工作重点,着力提升巡察工作的震慑力、穿透力。围绕“四个聚焦”,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发现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中的各类问题,深纠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推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职责使命,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精准有力开展政治监督,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三要抓好问题整改,及时发现各类问题,并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法院党组要坚定立场、态度鲜明,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共同完成好这次巡察任务。对干部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政策规定并属于本单位职权范围、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按规定立行立改,对巡察后反馈的问题,突出重点、全面整改,让干部群众切实感受到巡察带来实实在在的变化。四要廉洁自律。巡察干部岗位特殊、责任重大,要有“如履薄冰”的警觉和谨慎,带头遵规守纪,做好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党章党规,带头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巡察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洁纪律。

宋娜指出,巡察工作政治要求高,群众关心、社会关注。县委巡察组和法院党组承担着共同的使命,根本目的是一致的。希望法院党组和党员领导干部本着对党的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支持配合县委巡察组工作,确保这次巡察任务取得实效。并提出三点希望:一要强化政治责任。法院党组要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激发共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内生动力,形成同题共答的合力。二要强化协作配合。要按照巡察工作要求,成立专门的联络组,加强与巡察组的沟通联络,配合做好个别谈话、座谈调研、延伸了解等工作。三要强化纪律要求。要积极支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妨碍、干扰巡察工作的行为,要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责任,确保巡察工作有力有序有效开展。

张国威作表态发言,他表示,一要统一思想,深刻认识巡察工作重要意义。这次县委第五巡察组巡察文安法院,对于文安法院而言更是一次难得的机遇,文安法院全体干警要认真学习领会县委开展巡察工作的各项指示精神,把思想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统一到巡察组的具体要求上来,以优良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迎接巡察组监督检查和工作指导。二要精心组织,全力配合巡察工作顺利开展。文安法院要全力支持配合巡察组的工作,成立专门的巡察工作联络组,明确职责分工,不断压实责任,实事求是地向巡察组提供情况和反映问题,客观公正地提出意见和看法,确保巡察组了解真实情况、发现实际问题,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三要认真查摆,全面整改落实巡察问题和意见。对于巡察组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我们将高度重视,及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和时限,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对巡察中查实的问题,严格落实意见,绝不姑息、绝不手软。四要强化责任担当,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文安法院将强化责任担当,自觉履行政治责任,主动查摆、系统梳理问题不足,实事求是反映情况,做好协调保障,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主动性。凡是县委巡察组查出的问题、提出的意见,要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主体,逐项对照检查、限期整改落实,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从而为文安实现“脱胎换骨”的全新变化发挥积极作用。

巡察期间,县委第五巡察组举报电话为:15613637726(8:30-17:30,节假日只接收短信),受理信访举报邮政信箱为:文安县纪委监委转县委第五巡察组,受理信访举报电子邮箱为:wadlzxxcz@163.com,县委第五巡察组联系信箱:分别设置在县法院门口及巡察组驻地房间门口。根据巡察工作职责和有关要求,县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县法院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党员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内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转交被巡察单位或有关部门认真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