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500/2020-00729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0-03-04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关于000306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关于000306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的声明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3-04

范玲玲保管不善,将0003066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范玲玲

20203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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