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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500/2020-00743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0-02-24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人民政府土地转用启动公告(文安县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
文安县人民政府土地转用启动公告(文安县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2-24

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及有关职工:

为了文安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安县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的转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

(一)转用范围:文安县2020年第十批次建设用地一号地块拟转用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场部西侧(东至:李庄农场地、南至:李庄农场地、西至:李庄农场地、北至:李庄农场地)的土地。

(二)土地现状:农用地2.4667公顷(耕地2.4667公顷)

(三)转用目的: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确认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凡在拟转用、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此公告张贴5个工作日后,乡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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