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4500/2020-00741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发文日期: | 2020-02-2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人民政府土地转用启动公告(文安县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
文安县人民政府土地转用启动公告(文安县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 |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02-2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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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及有关职工: 为了文安县城镇建设,依照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文安县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一号、二号地块的转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转用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 (一)转用范围:文安县2020年第四批次建设用地一号、二号地块拟转用文安县国营李庄农场场部南侧(东至:李庄农场地、南至:李庄农场地、西至:李庄农场地、北至:李庄农场地)的土地。 (二)土地现状:农用地3.2520公顷(耕地3.0191公顷、沟渠0.2329公顷) (三)征收目的:工矿仓储用地 二、土地现状调查确认 自本告知书发布之日起,凡在拟转用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安置。此公告张贴5个工作日后,乡镇政府及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被征地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进行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特此公告。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20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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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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