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564500/2020-00919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政协文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 ||||
| 对政协文安县第九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第52号提案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1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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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硕、张建伟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申请祠堂建设用地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县级国土空间规划分县域和中心城区两个层次,县域主要规划到用途区层次,不体现具体地块规划。农村殡葬等用地,体量较小,用地分散在各个乡镇或村庄,在县级国土空间规划不能体现出来。在下一步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编制中体现。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询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7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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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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