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564500/2020-00918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0-12-1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对文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
| 对文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0-1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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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代表: 您提出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到期再续期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期,我县已开始办理土地证使用权续期工作,在文安县行政管辖区域内,住宅用地以外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人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的,符合文安县规划及续期条件的均可申请办理续期工作,开展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工作通知已下发到各乡镇村街,各乡镇土地所已开始受理辖区内续期办理登记工作。 您对我们的办理和答复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填写在“征求意见表”中,以便我们进一步改进工作。 感谢您们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文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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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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