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500/2025-02125主题分类:土地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日期:2025-07-1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0011
继承(受遗赠)不动产登记公告-编号:20250011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07-11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经初步查验,不动产登记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不动产登记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将予以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联系方式:0316-7875733

序号

权利人

(被继承人/遗赠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权证号

登记申请人

(继承人/

受遗赠人)

1

刘英杰

房屋所有权

交通局运输二队南侧静王公路收费站宿舍

房权证文个字第1253号

刘四德

 

 

登记机构:文安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025711 

附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