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000564500/2024-01686 | 主题分类: | 土地 | 发布机构: | 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发文日期: | 2025-11-04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 名 称: | 文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服务指南 | ||||
| 文安县土地储备中心服务指南 | ||||
| 发布机构: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布日期:2025-11-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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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廊坊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规定》等。 二、受理部门: 土地储备中心。 三、办事须知: 1、申请收储土地必须为国有土地。 2、提供书面申请及土地相关权属材料,划拨土地需县政府批示后转我中心履行收储程序。 3、确定收储事宜后需现场勘测,需要权属人当场指界确认四至,四至有住户的需一并确认指界。 4、请申请人(单位)提供联系电话,随时配合收储工作。 5、城改用地依据相关规定办理收储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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