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4017/2024-00489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交通局 |
发文日期: | 2024-12-06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 ||||
发布机构: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12-0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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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及《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年12月5日至2024年12月31日。 抽查事项内容 (一)抽查人员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的执法人员。 (二)检查方式 1. 检查实行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一次性完成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 2. 检查组人员全部参加现场检查,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依据检查事项清单实施检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 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检查事项的,可由所属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完成。 4. 检查可根据需要委托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检验检测认证等第三方机构,依法采用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三)抽查结果的处理和公示 抽查结果分为正常、发现问题待处理和拒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三种情形。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3年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二)抽取比例 企业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B、C、D四个等级分别按10%、20%、30%、40%的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全县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靳会来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各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袁红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局属各部门。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4、局属各部门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各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局属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 监管到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应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要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出发点,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损害、影响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优化营商环境入手,依法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机会,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指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或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出现检查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或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县局对口股室沟通,县局相关业务股室要结合职责,积极指导、解答基层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文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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