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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000564017/2024-00489主题分类:政务信息发布机构:交通局
发文日期:2024-12-06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年第一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方案
发布机构:交通局 发布日期:2024-12-06

 为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企业信用风险分级分类监管有机结合,根据《文安县交通运输局2024“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文安交通运输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决定组织开展2024第一次内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4125日至20241231日。

抽查事项内容

(一)抽查人员

    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负有监管职责的单位的执法人员。

    (二)检查方式

    1. 检查实行联合检查,采取现场核查的方式一次性完成同一市场主体的多个检查事项。

    2. 检查组人员全部参加现场检查,并出示执法证件。检查人员依据检查事项清单实施检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填写检查记录表,检查完成后由被检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确认;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的,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如实记录。

    3. 检查人员无法独立完成检查事项的,可由所属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协助完成。

    4. 检查可根据需要委托会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检验检测认证等第三方机构,依法采用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三)抽查结果的处理和公示

抽查结果分为正常、发现问题待处理和拒不配合检查情节严重三种情形。各单位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并将后续处置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置”模块,确保后续监管到位,形成监管闭环。检查人员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的原则,将抽查检查结果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三、抽查对象范围、比例及信用风险等级

(一)抽查对象范围

202312月31日前登记设立、已成立状态的企业。

(二)抽取比例

企业按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级分类:A、B、C、D四个等级分别按10%、20%、30%、40%的比例随机抽取

   四、抽查组织实施

    (一)抽查任务分工

县局成立全县2024年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靳会来局长任组长、其他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政策法规股各部门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成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股,由袁红涛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此次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的总体部署、方案制定、业务指导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二)抽查方式及流程

1.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县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将随机抽取的检查对象名单分派至局属各部门

2.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根据现有的检查人员库进行抽取。运用双随机抽查软件将在库人员随机分组,每组检查人员不少于2人。

3.随机匹配。抽取的执法检查人员与待检查对象进行随机匹配,确定被检查主体、检查责任人及检查内容。

4、局属部门要按照“谁管辖,谁负责”的原则,依据抽查事项,对每一个检查对象所涉及本次抽查的所有事项、内容及检查依据,实施全覆盖检查,并一次性完成检查。

    (三)抽查结果公示

部门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在抽查检查完成之日通过“冀上双随机”手机APP,将抽查检查结果录入“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记于市场主体名下并通过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已实施检查但未依法进行公示的,视为未完成抽查任务。        

(四)抽查结果后续处理

局属各部门要根据职责和管辖权限,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及时依法处理或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将后续处理结果录入“工作平台”中“后续处理”模块,确保后续 监管到位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规章,检查中发现市场主体存在应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情形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双随机”抽查要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和利益、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为出发点,一方面,对检查中发现的情节轻微、没有对消费者和社会造成损害、影响等违法违规行为,从优化营商环境入手,依法给予市场主体容错、纠错的机会,加强对市场主体的行政指导,指导市场主体主动改正或停止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和推动我经济高质量健康发展。另一方面,要提高监管效能,防止出现检查重形式轻内容等问题,对检查中发现的损害或可能损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违规经营、破坏市场秩序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予以查处。

(二)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内部联合抽查,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严格督导,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抽查检查任务,做到检查结果的真实准确。

(三)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协调好查前准备、认领抽查对象名单、现场检查工作汇总上报总结报表等工作在抽查中遇到问题要及时与局对口室沟通,局相关业务室要结合职责,积极指导、解答基层在抽查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文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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