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索 引 号:00056434-0/2025-01091主题分类:建议提案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发文日期:2025-08-21文  号:有 效 期:  有 效
名  称:对政协文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对政协文安县第十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19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机构:市场监管局 发布日期:2025-08-21

 王海朋、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以质量品牌为重点,打造消费新模式、新业态”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提案中“加强质量监管,建立健全商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每一件商品都符合国家标准和消费者期望”的建议充分认可,我们将将更加积极主动发挥质量监管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现结合市场监管部门的职权和工作实际,回复如下:

一、已开展的工作

1、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75号令《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75号令《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要求,督促生产、销售企业按照规定要求,积极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确保生产、销售的产品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制订抽检计划,对县域内生产、销售企业所生产、销售的产品进行抽样检测。配合国家、省、市对我县生产销售企业进行抽检。

3.进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利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等时机进行集中宣传和日常监管中宣传,通过悬挂条幅、政策讲解、发放宣传材料等,积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

二、下一步工作

今后,我局将持续加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紧盯重点领域、重点产品,有序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有力提升产品质量整体水平,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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