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564308/2024-00469 | 主题分类: | 政务信息 | 发布机构: | 民政局 |
发文日期: | 2024-11-21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
文安县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 |||||||||||||||
发布机构:民政局 发布日期:2024-11-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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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安县民政局撤销社会组织登记公告
各相关社会组织: 经查,以下两家社会组织未按规定参加2022年度、2023年度年检,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等有关规定,连续两年年检不合格,我局依法对两家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现将社会组织撤销登记名单公告如下:
自公布之日起,以上社会组织不允许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其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及财务凭证于15日内交登记管理机关,逾期不交视为自动作废。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文安县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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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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