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40490090-2/2024-00276 | 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发布机构: | 住建局 |
发文日期: | 2024-09-30 | 文 号: | 有 效 期: | 有 效 | |
名 称: | 文安县2024年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
文安县2024年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公告 | ||||
发布机构:住建局 发布日期:2024-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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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我县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工作,实现住有所居目标。经县政府批准,定于2024年10月10日上午10:00(星期四)时在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楼会议室举行文安县公共住房实物配租保障公开抓号仪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抓号房源 本次待配租房源共计12套。(房源位于民安小区内) 二、配租对象 本次符合公共住房实物配租的申请家庭共12户,上述家庭将通过公开抓号取得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三、抓号方式 本次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对民安小区(动态管理退出)房源采取统一公开抓号方式进行,由司法公证人员现场进行监督。 本次抓号流程为:由申请人按入场券先后顺序先抓取抓阄顺序号,再按顺序号抓取房源号,即产生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对应房源号。 四、抓号结果公示 抓号结果于配租仪式结束后,在文安县政府网站公示七天。 五、有关须知 1、申请人必须持身份证、入场券入场。 2、抓号过程中只允许申请人一人进入会场,申请人因特殊原因确实不能到场的,被委托人可携带申请人及本人身份证、委托书、入场券参加抓号仪式。 3、申请人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必须接受工作人员体温检测。 4、中号家庭经公示7天后,未出现被举报现象,由文安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知办理相应入住手续,签订《文安县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合同》。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抓号或未按要求签订《文安县公共住房实物配租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保障资格。 5、中号房屋一律不予调换,拒绝接收中号房屋的视为自动放弃租住权利,取消其住房保障资格。 六、咨询电话及地点 咨询电话:0316—5227031 咨询地点: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府办公区 文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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