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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促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五条政策措施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22年07月08日 浏览次数:

一、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建设。全面推进《河北省行政审批便利化条例》《河北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在全县落实。健全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回应市场主体诉求。每年开展1次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严格备案审查、合法性审查,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法治把关作用。(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局、县工信局负责)

二、全面推行减证便企告知承诺制。开展“目录之外无证明”专项监督检查,杜绝“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对户籍管理、市场准营等营商环境领域告知承诺证明事项进行扩容。(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三、提升行政执法文明利企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专项清理,加大培训考核力度,制定“禁止性行为清单”,对乡镇行政执法队伍面对面指导。建设常态化开展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重点领域案卷评查,开展“任性执法选择性执法一刀切式执法运动式执法”专项整治。实施“行政执法温度提升”行动,出台“免罚清单”,开通执法质量反馈热线,做到有诉必达,无求不扰。(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四、加大营商环境普法和依法治理力度。组织开展营商环境法治宣传月活动,开展普法专题宣传,对辖区内企业开展“精准普法”。深化“法律进企业”“法律进市场”,创建“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公平守信示范市场”。鼓励引导企业优先选择调解、仲裁、公证、行政复议等非诉讼方式解决纠纷。年度组织开展不少于2次涉企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突出化解企业债务、劳务关系等领域纠纷。(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五、优化涉企法律服务供给。整合律师、公证、仲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优质资源,推动“一带一路”涉外法律服务人才培养,向省涉外律师人才库输送。加强与工商联联系合作机制,落实全省“千所联千会”活动要求。全县公证领域推进告知承诺制和清单外无证明,开通线上咨询,落实涉企公证收费优惠政策。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白名单”重点企业复工复产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对疫情防控形势下存在实际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开展法务帮扶。(县司法局和有关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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