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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县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9年07月16日 浏览次数:

〔201946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9年无偿献血工作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推动全县无偿献血事业健康发展,保障无偿献血工作的正常开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需求,根据廊坊市献血领导小组《关于印发2019年廊坊市预约无偿献血指导性计划的通知》(廊献血2019〕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无偿献血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人人享有安全血液

二、活动时间

分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2019717日至30(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

第二阶段:2019925日至27(每日上午8:30开始,下午2:30开始)。

三、献血地点

集中采血点安排县政府广场、教育和体育局、交通局、公安局、县医院、各乡镇(各单位采血时间、地点见附表)

四、活动内容

开展集中采血活动,由廊坊市中心血站派出采血车及医务人员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分别进行集中采血。

五、相关准备事宜

(一)集中采血现场准备。采血工作直接在采血车上进行,由廊坊市中心血站安排6-10名医务人员负责现场献血者体检、抽血、发证等相关工作。

(二)献血流程:出示身份证—登记填表—体检—检验—献血—领取献血证。

(三)采血时间:按规定时间提前到达采血地点,献血量为200-400毫升/人(自愿选择)。

六、献血的注意事项

(一)献血前:要适当休息,保证充足睡眠(6-8小时),切勿劳累过度;在献血前一天晚餐及献血当日早餐不饮酒、不服用药物,也不可空腹献血,可吃些清淡食品,如面包、稀饭等;献血前适量饮水,防止血液浑浊;用黑色碳素笔如实填写献血登记表,不谎报、不隐瞒既往病史。

(二)献血中:精神放松不要太紧张,同时配合好献血服务工作人员的工作。

(三)献血后:献血后,针眼处保持4小时清洁,以防感染,在献血车上休息10分钟方可离去;要多补充水分,正常饮食即可,两天内不参加剧烈运动(如长跑)和高空作业;保证睡眠,献血后2日内不要饮酒。

(四)其他须知:(1)献血时无发烧等疾病症状;(2)男性体重在50公斤以上,女性体重在45公斤以上,年龄在18周岁以上;(3)半年内没有做手术,且三年内没有输血;(4)携带本人身份证

七、工作要求

(一)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无偿献血工作,在工作上要切实加强对本次无偿献血活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的组织、宣传和发动工作。各级领导干部、党员要率先垂范,积极带头参加无偿献血活动,确保本辖区、本单位参加无偿献血人员任务(指标分配情况见附表)。

(二)各级各部门要大力支持和宣传无偿献血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第六条对参加无偿献血的职工给予适当补贴

(三)各级各部门要明确1名副职负责,具体负责本辖区、本单位无偿献血工作,组织无偿献血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到规定采血点采血,传达献血注意事项,并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时上报县卫生健康局(联系人:刘咏宁,电话:8658215  13785655779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7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