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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22日 浏览次数: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切实做好中秋、国庆“两节”期间

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经济开发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中秋、国庆“两节”将至,群众出行、旅游和各类节庆活动随之增多,人流、物流、车流剧增,各类交通运输、生产经营活动和建设工程施工等进入旺季,安全生产压力进一步加大。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近期一系列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百日攻坚行动,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现就做好“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压紧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负总责,抓实、抓细、抓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分管负责同志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三个必须”的要求,落实分管工作责任,做到职责明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工作到位。要严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把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和每个人员,督促制定针对性强、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结合“两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召开专门工作会议,认真分析研判形势,结合实际,谋划并安排部署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加强督导检查,带头深入企业开展督导。节日期间,凡因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持续发力攻坚,深化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

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是防范化解风险隐患、实现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具体工作部署,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强化措施,持续开展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和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回头看”活动,总结深化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取得的阶段性成效,排查隐患、查找问题,针对存在的薄弱环节和前一阶段工作的不足之处,集中人力、物力,对重点部位、要害岗位和关键环节认真组织开展节前和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隐患再检查再排查,仔细排查薄弱环节,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领导包联、“一个台账、四个清单”、“日报告、周通报”和暗查暗访、追责问责等工作制度,严肃查处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隐患排查整治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确保大排查大整治取得实效。

三、突出整治重点,坚决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监管执法和风险防控,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可控。县安监局及各乡镇要组织对县域内重大危险源和重点单位,安排专人24小时严密监控,严防节日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危险化学品方面要切实做好储、运、销等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打非治违工作力度。建筑施工方面要重点加强对建筑施工现场和安全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的规定;对现场管理秩序混乱、问题突出、隐患严重的施工工地要督促其下大力气进行整治,必要时要停工整顿。交通运输方面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督促各类运输企业加强对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全面检查各类运输工具技术性能和状况。要根据客流量合理安排车次,加强对乘客携带物品的安全检查。要组织对游客运载工具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达不到安全要求的责令其一律停止运营。要加强巡逻执勤和路面监控,严厉查处“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违法行为。人员密集场所方面要针对节日特点,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大型群众活动的安全巡查,制定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认真排查事故隐患,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消防设备设施齐全完好,严防火灾和拥挤踩踏造成群死群伤事故。举办的各类大型聚集活动,要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同时,要全面抓好特种设备、冶金、电力和城镇公用设施等行业领域安全措施的落实,加强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此外,要认真做好因节日放假停产,企业节后复工复产的安全生产工作。

四、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运转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和完善“两节”期间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队伍、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完善应急救援工作机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要认真组织对可能引发事故的隐患点进行排查和除险加固,检查针对引发事故的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落实情况,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种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要加强“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坚持24小时领导带班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有关领导要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抢险和处置,妥善处理事故善后工作,并及时、如实按程序报告。

 

 

                             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