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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1日 浏览次数:

文政通〔20186

 

文安县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的

  

 

各乡镇人民政府、农场管委、管区管委,各园区管委,城区街道办,机床市场管委,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农业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农机发〔20171号)、《河北省农业厅、河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转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冀农业机发〔20172号)以及《廊坊市农业局、廊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十三五”时期创建“平安农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廊农机监〔20171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夯实我县农机安全生产基础,切实开展好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进一步明确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农机安全宣传教育,规范登记、牌证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及驾驶人培训等工作,逐步建立农机安全源头管理、执法监控、宣传教育“三大防线”,实现农机安全生产全程监督管理,实现农机事故有效遏制、农机事故隐患明显减少、农机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的总体目标。坚决杜绝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道路外农机事故,将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事故万台死亡率控制在3.0以下;不发生农机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案件;拖拉机、联合收割机上牌率、检验率和驾驶人持证率均达到86%以上;示范乡镇比例和示范乡镇辖区内示范村比例均达到40%。在建设6个“平安农机”示范乡(镇)的基础上,12月底前完成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创建任务。

二、主要工作

(一)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建立政府、行业、生产经营者分工负责的农机安全责任体系。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城区办(以下简称“各乡镇”)和相关部门要全面落实农机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农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严格落实农机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保障全县农机安全生产态势平稳。深入开展农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动,巩固全县变型拖拉机专项整治、农机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工作,深入农机作业重点区域、农机事故多发地段、农田、场院等场所开展安全检查,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重拳治理农机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堵塞监管漏洞,落实安全责任,强化安全生产措施。认真落实农机安全生产督查、警示约谈制度,确保重大农机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规范农机监理许可工作,严格落实“最多跑一次”工作要求;规范上道路拖拉机年度检验工作,落实责任倒查制度,扎实做好农机源头管理工作。继续抓好外省籍拖拉机及驾驶人信息登记、核实专项整治工作,有效遏制外省籍拖拉机事故多发态势。

(三)加强农机宣传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技能水平。加强农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结合农机化培训大行动,扎实开展“十个一”农机安全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安全生产月”、农机“安全宣传咨询日”、“12·2”交通安全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农机安全监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场院、农机经营维修点和农机专业合作社进行农机安全宣传,举办农机事故警示教育展览,为农民机手答疑解惑,提高安全生产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关注农机安全生产的良好氛围。将外省籍拖拉机驾驶人、所有人纳入流入地安全管理教育范畴,提高其遵纪守法意识和文明驾驶意识。充分利用农民信箱、农讯通、手机信息平台等各类新型传播媒体,广泛宣传农机安全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农机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操作技术。依托县级农民学校、农机培训基地、技能培训等平台,以拖拉机、收割机、秸秆还田机、旋耕机、播种机、插秧机、谷物烘干机安全操作为重点,加强技术指导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水平。

)强化农机事故演练,增强农机事故应急处置能力。积极开展农机安全应急培训与应急演练,进一步完善农机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因地制宜指导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开展各类农机事故应急演练和评估活动,加强农机事故处理员队伍建设,切实提高农机事故处理和应急救援能力。加强农机事故勘查、认定复核、赔偿调解、事故报告、统计上报、分析评估工作严格执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严禁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农机事故。

三、组织机构

(一)文安县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领导小组

组  长:王润库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方永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王香臣   县农业局局长

成  员:苏克臣   县安监局主任科员

杨志淏  县质监局副局长

王振生  县交通局主任科员

李雨良  县工商食药监局副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武卫国  县国土局副局长

孟宪群  县气象局副局长

刘德民  县农业局副局长

各乡镇、农场、管区、园区、机床市场、城区办分管负责同志。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局局长王香臣同志兼任

(二)职责分工

县农业局:强化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农业机械及驾驶员管理,宣传等工作,加强日常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指导、督促乡镇农机管理服务站开展好农机安全各项工作,修订完善《重特大农业机械事故应急救援处置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

县安监局:将农机安全列入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的内容之一,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

县公安局、交通局:严格查处上路拖拉机及驾驶人违法载人、超速超载、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等行为,协助县农业局妥善处理好道路外农机事故,严防因农机事故引发群体性事件。

县工商食药监局、质监局:会同县农业局定期开展农机维修质量监督检查,做好全县农业机械维修和配件经营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气象局、国土局:及时发布气象、地质灾害等信息,提醒恶劣气候条件下农机安全注意事项。

四、工作要求

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是全县安全稳定工作中的一件大事,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各乡镇及县政府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采取有力措施,狠抓落实,认真开展好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工作的组织、宣传、服务工作。各乡镇要结合实际,制定创建“平安农机”示范乡镇工作实施方案,明确阶段性目标和任务。把创建“平安农机”活动与“三农”工作结合起来,与推进农业机械化工作结合起来,把创建活动真正落到实处。通过开展创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县活动,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农机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农机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确保创建活动取得成功。

 

文安县人民政府

2018419